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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伽藍漁港售票中心發現婦人攜帶多隻動(寵)物前往綠島協助通報

110年09月14日09時35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三岸巡隊伽藍安檢所小隊長回報,9時20分於售票中心發現乙名廖姓婦人購買船票前往綠島,因有攜帶多隻動(寵)物情形(兔子18隻、蜜袋鼯43隻、鸚鵡1隻),遂趨前瞭解狀況並回報。09時37分,已聯繫臺東縣政府漁業科林先生、臺東縣政府畜產保育科祕先生及動物防疫所李科長到場協處。09時40分,小隊長等4員協助該名婦人將多隻動物移至售票中心旁陰涼處安置。09時50分,臺東縣政府漁業科林先生及臺東縣政府畜產保育科祕先生抵達伽藍漁港,並告知婦人因動物數量過多,須待動物防疫所人員到場再行評估是否可搭船前往綠島。10時30分,管制官將上情通報本分署勤指中心知悉。11時26分,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李科長抵達伽藍漁港,經檢視其所攜帶之動物中,兔子及蜜袋鼯疑似健康狀況不佳,恐違反動物保護法25條,不可帶至離島,故由臺東縣動物防疫所協助安置;另該婦人並未違反相關法規,可攜帶鸚鵡逕行離開。11時35分,TVBS記者至伽藍漁港採訪廖姓婦人,安檢所同仁均未受採訪。12時24分,臺東縣動物防疫所動物保護稽查管制車1車2人抵達伽藍漁港。12時35分,動物保護稽查管制車將兔子及蜜袋鼯載運離開,後續由臺東縣動物防疫所辦理,本案報結。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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