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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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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武近海有漁船船員落海救援

111年03月20日05時52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三岸巡隊大武安檢所所長回報,接獲「明o」(以下簡稱「明」筏)船長妻至安檢所報案,於大武東南0.1浬處發現1艘「錦o」(以下簡稱「錦」筏)船上無人,船員疑似落海,請本署協處;另大武安檢所所長等2車5員已出發前往。05時55分,大武安檢所所長通報臺東縣消防局大武分局派員協處。05時56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將上情通報第十五海巡隊值日室,請線上巡防35噸艇立即前往。06時,安檢所人員抵達北隆宮確認「錦」筏鍾船長已落海,目前由「明」筏協助救援。06時05分,由「明」筏船長將「錦」筏船長拉起,刻正返回大武漁港。06時15分,「明」筏返抵大武漁港,由所長對「錦」筏船長實施CPR急救。06時17分,「明」筏1船2人出港,前往協助「錦」筏駛回港內;另臺東縣消防局大武分局3車4人抵達現場接續實施急救。6時24分,「錦」筏船長由臺東縣消防局大武分局送至大武衛生所。06時25分,「錦」筏由「明」筏船員駕駛返大武漁港。06時29分,安檢所人員1車2人抵達大武衛生所,「錦」筏船長急救中,請第十巡防區指揮部賡續管制。07時15分,大武衛生所醫師宣布船長急救無效,後續交由第一三岸巡隊司法小組處理筆錄製作及相驗事宜。本案經查,05時26分「錦」筏自大武漁港出港後,隨即抵達大武東南0.1浬處定點作業,因該處為「錦」筏作業漁區,抵達後即定點作業,無異常狀況,故雷達無法第一時間發現人員落海,另值班視角無法看見港區及港口,且大武未有設置守望,其離案發地點之鄰近守望哨為北側大竹守望哨距事故地點12公里、南側為南田守望哨距事故地點6公里,故距離過遠無法監控,亦因港區監視系統當下監看港嘴(船筏進出港及港嘴除淤作業),值班同仁無法第一時間發現異狀。本案動員能量:(一)本署:2車5人。(二)友軍單位:3車4人。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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