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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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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富山漁業保育區發現民眾搭乘自製浮具違規採捕

111年6月26日14時17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118案件受理平臺」接獲民眾張先生報案,於臺東富山漁業保育區發現民眾搭乘自製浮具違規採捕,請本署派員協處。14時20分,指管長通報第四無人機區隊前往協助蒐證,獲復因該區域屬「東25國軍營區」,為禁止飛航區域。14時20分,管制官通報第二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小組長前往確認處置。14時30分,指管長將上情通報海保署第十工作站。14時47分,小組長回報1車2人抵達富山保育區,經查海面有1自製浮具,船上有2名民眾;另因距岸約300至500公尺,無法以肉眼、照相及錄影方式確認該是否有採捕情事。14時48分,管制官通報第十五海巡隊值日室,獲復將派遣線上巡防艇前往確認。15時,管制官通報第二機動巡邏站長,先行備妥30P小艇至新蘭漁港待命備便。15時55分,站長回報1艇2車4人抵達新蘭漁港,評估現場海象平穩,將派遣小艇前往自製浮具查察及蒐證。15時55分,第十五海巡隊35噸艇艇長回報抵達富山保育區海域,因自製浮具船距岸過近,沒辦法靠近,故於富山保育區海域待命。16時10分,張站長回報由小組長等1艇3人,由新蘭漁港出港。16時25分,站長回報1艇3人抵達自製浮具旁,全程實施蒐證,自製浮具上民眾表示,因外掛式舷外機故障無法發動,請本署協助拖帶回新蘭漁港。16時26分,管制官通報第十五海巡隊35噸艇海上戒護;另由第一三岸巡隊科員將上情副知臺東縣政府漁業科辦事員上情,獲復同意自製浮具入新蘭漁港。16時27分,站長回報因考量人員安全且即將入夜恐有危安因素,近岸均為礁岩,海巡艇無法靠近,故利用本署30P救生艇實施救援。16時50分,30P救生將自製浮具拖回新蘭漁港。16時51分,管制官通報第十五海巡隊艇恢復一般勤務。18時06分,完成本案蒐證及做完相關紀錄後,後續由第一三岸巡隊依相關違規事證函送臺東縣政府裁處。本案經查自製浮具上有2位民眾攜帶2支釣竿,冰箱內漁獲計有鯛魚等漁獲8隻,自製浮具於海賊灣附近出海,並於海賊灣外約2至3浬處釣魚,船上漁獲均於此捕獲。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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