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上頁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救生救難

title-none

花蓮佳豐泊地岸際有民眾遭浪沖至岸上緊急救援

111年9月6日7時57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板下安檢所守望安檢士回報,花蓮佳豐泊地岸際有民眾揮手呼喊,稱其有一溺者遭浪沖至岸上,請本署人員前往協助處理。8時03分,通信員將通報花蓮縣消防局勤指中心,協助派員前往案發地點協處。8時04分,管制官詢問板下守望能否有效監控該處動態,獲復於9月6日6時許,發現疑似溺水民眾由該入口進入後,即沿內側防風林進入泊地,經查該地點距離守望哨約300公尺,該處防風林為板下守望哨監控死角,且該時段適逢轄內獨木舟業者及遊客出海時段,沙灘遊客陸續增加,故未能特別注意該民眾下水情形;迄至近8時許巡視海岸、岸際動態狀況時,同時發現疑似溺水民眾躺於沙灘及民眾揮手呼喊求救,始確認上情。8時08分,板下安檢所所長1車3人抵達佳豐泊地岸際,由安檢士對該溺者實施CPR急救。8時09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隊員1車2人抵達協處。8時10分,管制官通報七星潭安檢所所長,因溺者已於岸上實施急救,故恢復一般勤務。8時11分,所長回報該溺者為男性,目前仍持續實施CPR急救。8時14分,所長回報案發地點旁發現疑似該溺者物品,經現場證件比對後確認為該溺者所有。8時16分,花蓮縣消防局新秀消防分隊3車8人抵達,並由救護人員接續實施CPR急救。8時23分,經現場救護人員急救,該溺者仍無生命跡象(無心跳及呼吸),決定放棄急救宣布死亡。8時24分,管制官通報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隊員,要求前來處置後續相關事宜。8時27分,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崇德派出所何警員1車1人抵達案發地點。9時24分,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小隊長1車2人抵達案發地點。9時26分,所長回報由鍾小隊長與家屬聯繫,另溺者家屬居住北部,故前往花蓮時間未定。10時21分,德霖葬儀社抵達案發地點,將載運溺水民眾前往花蓮市立殯儀館,另報請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示由本署辦理相驗事宜,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管制。本案動員能量:(一)本署:岸際3車7人、海上:1艇8人。(二)友軍單位:花蓮縣消防局3車8人、花蓮縣警察局1車1人。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2/09/12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NoDeptLPRwd,cp.xsl:NoPoCpRwd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