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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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岸巡隊隊部有民眾因遭通緝主動投案
112年7月13日14時45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勤務分隊小隊長回報,乙名黃姓男性民眾自稱為通緝犯主動至第一二岸巡隊隊部投案。14時52分,管制官通報第一二岸巡隊勤務分隊小隊長及司法小隊小隊長協助戒護及押解事宜。14時55分,司法小隊小隊長1組3人於司法小隊辦公室執行人犯戒護。14時58分,司法小隊隊員對「黃」員製作詢問筆錄並全程錄影蒐證。15時47分,司法小隊隊員完成筆錄及移送書製作。15時52分,司法小隊隊員回報,「黃」員由司法小隊士官長小隊長1車3人自第一二岸巡隊出發押解至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16時6分,司法小隊隊員押解「黃」員抵達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將「黃」員、筆錄及移送書移交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法警室收案。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