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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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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賞鯨船乘客遭保護管束限制出海

112年7月21日16時35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回報,16時35分輸鍵安檢資訊系統「鯨o」賞鯨船(以下簡稱「鯨」船)乘客名單時,顯示許姓男子(以下簡稱「許」員)遭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16時40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安檢士,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聯繫賞鯨業者後,確認「許」員搭乘「鯨」船出海。16時50分,「鯨」船進港時加強安檢及核對人員身分,並向「許」員宣導相關規定。16時52分,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聯繫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許」員所屬觀護人,經多次撥打仍無人接聽。17時12分,「鯨」船泊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第一二岸巡隊小隊長等2員實施安全檢查(船員3員、乘客67員),並核對「許」員身分確認為保護管束對象。17時14分,向「許」員宣導並向其宣導於保護管束期間應向觀護人提出申請報備後始可出境(海),「許」員表示瞭解並離開賞鯨碼頭。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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