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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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有賞鯨船乘客因保護管束限制出海
112年8月12日9時15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回報,8時51分輸鍵安檢資訊系統「花o號」賞鯨船(以下簡稱「花」船)乘客名單時,顯示謝姓男子(以下簡稱「謝」員)因竊盜罪,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9時40分,管制官通報值班小隊長,「花」船進港時加強安檢及核對人員身分,並向「謝」員宣導相關規定。9時50分,「花」船入花蓮漁港。10時3分,「花」船泊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等2員實施安全檢查(船員2員、乘客21員),並確認「謝」員為限制出海對象,向其宣導於限制出海期間應向觀護人提出申請報備後始可出境(海),「謝」員表示瞭解並離開賞鯨碼頭。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