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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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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第一二岸巡隊有民眾因家庭暴力防治法遭通緝主動投案

112年8月25日18時10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隊員回報,於18時3分林姓民眾(以下簡稱「林」員)稱因家庭暴力防治法遭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主動至第一二岸巡隊隊部投案,經司法小隊協助查驗身分,隨即實施逮捕。18時25分,由司法小隊對「林」員製作詢問筆錄並全程錄影蒐證,續於18時50分完成。18時55分,由司法小隊小隊長等1車3人,由第一二岸巡隊押解「林」員至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19時15分,押解「林」員抵達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將「林」員、筆錄及移送書移交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法警室收案。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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