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上頁
友善列印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查緝成效

title-none

花蓮漁港有賞鯨船乘客遭限制出海協助宣導

112年9月30日9時39分,管制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值班於9時30分輸鍵安檢資訊系統多o號賞鯨船(以下簡稱「多」船)乘客名單時,顯示黃姓男子(以下簡稱「黃」員)遭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發布限制出海,另於9時35分聯繫賞鯨業者確認「黃」員搭乘「多」船出海。9時50分,經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聯繫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警室員警,表示因適逢假日觀護人無上班,請本署人員協助代為宣導。9時59分,管制官通報花蓮漁港安檢所針對「多」船進港時加強安檢及核對人員身分。10時15分,「多」船泊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所長等2員實施安全檢查(船員4員、乘客83員),並核對「黃」員身分確認為限制出海對象,並向其宣導於限制出海期間應向觀護人提出申請報備後始可出境(海)。10時16分,花蓮漁港安檢所所長回報,向「黃」員宣導完畢,該員表示瞭解並離開賞鯨碼頭。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3/10/10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NoDeptLPRwd,cp.xsl:NoPoCpRwd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