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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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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西子灣海上長泳活動辦法

  • 資料來源:海巡署
  • 更新日期:2009/06/05

2009年西子灣海上長泳活動辦法

一、 宗 旨: 培養發掘新生代長泳優秀選手,促進國民正當休閒活動;鍛練強健體魄、培養堅強毅志、厚植國力、發展全民休閒運動以泳會友。
二、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四、 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長泳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場
六、 活動日期:

中華民國98年6月14日(星期日),行程編排依實際報名人數狀況作調整。

05:30工作人員完成就位
06:00受理泳渡單位報到
06:30泳士集合
06:40 暖身操
06:50 身心障礙泳士下水
07:00泳渡泳士下水
07:30 親子同游組下水
09:00以後禁止泳士下水
(請於規定時間前辦理報到及下水)
10:30救生人員清場

七、 活動地點: 高雄市西子灣海水浴場,滿水位時來回約三千公尺。
隨行眷屬可悠遊英國領事館、真愛碼頭、光榮碼頭、愛河畔,搭乘愛之船等,欣賞高雄海洋首都之美。
八、 報名辦法:

(一)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之國民及旅華外國僑民,年滿8歲以上(未成年者須由參加單位,以具有救生技術能力之成年人負責全程安全)均可以服務單位或社團、每人限代表一單位為限。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症、蜂窩性組織炎或高燒…等,以及不適長泳之疾病者請勿報名參加。
(二)報名組別
1.身心障礙組:(身心障礙泳士,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休閒泳渡組:年滿8歲以上,均可報名參加。
3.親子同游組(500公尺):由兩名家庭成員組成一隊(限直系血親)。

(三)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98年6月8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報名方式

1.各單位須自行檢驗游泳能力及健康狀況,並出具游泳能力及健康證明切結書。
2.報名參加者每人須投保200萬旅行平安保險,由各單位自行投保,並附保單影印本。
3.以黑、藍色筆正楷填寫大會報名表格,非本次活動之表格恕不受理。
4.詳填報名單:姓名、性別(請各隊正楷詳填姓名,以利榮譽狀製作)。
5.凡報名成功後,大會將寄發編號卡及隊職員名單(為利製做榮譽狀,若姓名有誤請來電告知),請各單位於活動當日依編號辦理報到手續。

(五)報名費用

1.身心障礙泳士(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不收費),贈送便當、紀念衫、泳帽、榮譽狀。
2.休閒泳渡組:每人400元整(含便當、紀念衫、泳帽、榮譽狀)。
3.親子同泳組(500公尺):每組600元(含便當、紀念衫、泳帽、榮譽狀),親子同游2人1組,另增加1人加收400元
4.報名資料核對無誤後,請於6月8日前將報名資料,連同報名費逕繳至本會或以郵政匯票、報值掛號或支票寄至【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高雄市苓雅區802中正一路94巷1號(以郵截為憑)逾期恕不予以受理。

九、 活動方式: (一) 參加泳渡選手於98年6月14日早上6:00分起開始辦理報到,大會備有停車場(重要物品請自行保管),請各選手徒步至報到處報到後,於排定時間前往大會會場集合。
(二) 報到及下水截止時間:98年6月14日上午10時00分。
(三) 各單位於下水前請自行先行編組,利於泳渡時互相照應。
十、 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必須攜帶大會寄發之編號卡至報到處辦理報到手續,且須戴上本會所分發之泳帽方可下水參加泳渡活動。
(二)為安全考量,不受理現場報名,參加人員必須自備救生浮具,(未帶浮具者禁止下水)
(三)泳渡中若感不適,請浮在救生浮棒上,脫下泳帽揮舉請求協助,同組隊員亦請協助,爭取救生員救援時間。
(四)游畢後各隊清點人數,到齊後由領隊至游畢報到處簽署並領取榮譽狀及便當。
十一、 獎勵辦法: (一)參加本次泳渡活動者將頒發泳畢榮譽狀。
(二)夫婦2人年齡合計年滿120歲(含)以上者及最年長及最年幼泳士另贈送紀念品乙份。
十二、 附則: (一)活動期間中華民國游泳協會長泳委員會將盡力維護各參加者之安全,如參加者未依規定而有任何傷亡,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二)個人物品:活動期間,所有參賽者均需小心保管個人物品,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本會將不負保管責任。
(三)天氣影響:氣象局於活動前一日發佈該地區颱風或暴風雨警報等,本活動將延期舉行,詳細資訊將於本會網站http://www.swimming.org.tw公佈。

活動辦法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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