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沙海域因環礁內漁獲資源豐富,常有中國大陸漁船越界進入環礁內違法採捕,為維護東沙海域生態,近年本署除加強海域驅離作為及專案取締,並島區各友軍單位協同合作,採取相關管理作為,漁船越界數量已大幅減少,有效維護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
如通報案件地點為東沙島周遭海域,無立即危害或機件故障之情形,由東沙指揮部派任務艇前往協處;距離較遠或有急迫之危險,則透過國家搜救中心實施救援,並通報艦隊分署派遣大型船艦前往救援;另島區設有東光醫院,可提供受傷、生病船員初步醫療協助,由駐島醫官實施診治。以民國114年9月7日應處萬那杜籍漁船「福春126」擱淺案為例,當時東沙島受周邊熱帶性低氣壓影響,天候海象不佳,雷達於島東南方5.8浬發現1艘萬那杜籍「福春126」漁船擱淺,基於緊急避難及考量海象不佳等因素,東沙指揮部將10員緬甸籍船員接駁至島上留置,後續於114年9月17日船東委託亞洲打撈公司派遣拖船,由臺灣啟航前往東沙海域協助拖帶,續於9月21日拖返高雄港,圓滿完成任務。
再如東沙指揮部於114年5月27日回報外部單位廠商「東丕營造」蔡姓船長因右側自發性顱內出血(疑似急性中風),經東光醫院評估需緊急後送,即由本分署通報相關單位啟動軍機C-130後送及協助該員返臺就醫事宜。
▲環礁水淺難行,改用橡皮艇接運救援,船員在怒海風雨中看見海巡艇,如同看見媽祖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