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6期

安檢所小隊長黃璿瑋率備勤同仁與興龍派出所 線上巡邏員警抵達現場後,竊賊見優勢警力已至, 遂配合地放下手上工具束手就擒,由警方押解至興 龍派出所實施偵訊,另致電「金」船船主告知船舶 遭竊案情,請船主前往協助調查。由於罪證確鑿, 竊賊對其犯行均坦承不諱,頻頻致歉求情,並表示 以為國慶連假期間,漁港的巡邏警力較為薄弱,遂 生歹念,闖入廢棄漁船偷取五金電纜變賣,豈料甫 得手即為海巡人員人贓俱獲。「金」船船主到場 後,確認贓物均竊自「金」船,並考量竊賊年近七 旬,願意不予追究;然小惡亦惡,竊賊行為已觸犯 刑法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仍依法移送屏東地 方檢察署偵辦。 本次擅闖漁船犯下竊盜案之賊,即是心存僥 倖,自認國慶連假期間巡邏警網較為薄弱,故登船 行竊,即遇鹽埔安檢所兩名女性安檢士英勇擒賊, 因妄圖小利卻面臨相關刑責,實在得不償失。本案 感謝轄內興龍派出所的鼎力奧援,得以第一時間逮 捕竊賊,保障漁民財產安全。海巡署同仁執法態度 堅定,不畏艱難貫徹海巡精神,為海域治安、打擊 犯罪克盡全力。 (本文作者目前任職於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鹽埔安檢所) ▲海巡人員巡視港內待報廢之「金○昇號」漁船 ▲海巡人員與派出所警員共同逮捕竊賊 ▲竊賊趁機盜取船上之廢五金 ▲竊賊機車上放置一只裝廢棄五金的麻布袋 20 Law Enforcement Radar Station 執法雷達站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