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6期

109 年 9 月 3 日晚間 22 時許,艦隊分署第三(臺 中)海巡隊接獲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通報,於 苗栗通霄外海 33 浬處,有大陸漁船出沒,須派艇前 往查處。第三海巡隊獲報後,立即派遣 PP10035 巡防艇馳赴現場,同時通報中部地區機動海巡隊 「金門艦」增援。 PP10035 艇抵達通霄外海 33 浬處 ( 24°31N 、 120°04E 、領海基線外 18 浬),發現 1 艘中國大陸籍越界作業漁船,經登檢確認該陸船為 「閩○漁 06 ○○ 3 號」(以下稱「閩」船),係於 9 月 1 日 12 時,自福建省石獅市祥芝港出港,清查船 上計有大陸籍船長陳○明等 11 人,船上漁獲約 300 公斤,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爰依據違反臺灣地 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2 條及施行細則第 42 條移送法辦,全數漁獲依法海拋。 文│吳采芳 圖片提供│第三海巡隊 囂張陸船非法捕撈 海巡查扣繩之以法 ▲海巡隊員成功登檢控制「閩」船 ▲海巡隊 PP10035 艇及中機隊金門艦,以優勢艦艇能 量登檢情形 ▼ 於苗栗通霄外海 33 浬處,鎖定 1 艘大陸漁船越界非法捕魚 21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季刊│ No.106 Dec. 2020 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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