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6期

一次搞懂行車糾紛的 民事求償項目 員工協助方案( EAP ) 文|鉅微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開車上路都希望能平安到達目的地,保持行車 安全最首要的就是遵守交通規則,今年九月,全臺 進行了交通大執法,第一天就開出了超過三千張罰 單,可見為違規者是如此之多,而十月時也有修 法,將部分處罰提高,來抑制違規發生。 這次修法有關於汽機車的部分,重點主要是提 高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的罰鍰,若駕 駛人轉彎時未打正確方向燈,就會被處一千二百元 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另一個重點是,在轉 彎時若未禮讓視障者,可能會被依同法第四十四條 第三項處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的罰鍰。 然而,已遵守交通規則避免所有危險,意外還 是有可能發生,那麼車禍發生當下我們應該要注意 什麼呢?我們又能以什麼方式來向對方求償呢?首 先,我們就來說說車禍發生的當下應該要注意的 重點! 車禍發生當下應注意: 一、是否能移動車輛? 假如 1. 無人傷亡,車輛還能行駛,得先拍攝肇 事車輛並描繪後,再移動到一旁;若 2. 出現傷亡, 原則上是不能隨意移動的,不然很可能會被依道路 71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季刊│ No.106 Dec. 2020 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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