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10期

媒體公關不只是彩妝師 更是危機管理者 文│海巡署秘書室 政府部門與企業組織有別,前者代表國家 從事公共事務、行使國家行政權,以謀求人民 福祉為目的。後者係透過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創 造財富,以營利為目的,且執行策略毋庸經過 人民同意。然在立意不同的方針型態下,經營 公關的本質卻是相同,均以維繫利害關係人如 民眾、媒體、社群等之滿意與需求,及建立正 面形象為依歸。 「 公 關 」 即 為 公 共 關 係 (P u b l i c Relations),其定義與學說眾多繁雜,簡言 之可為機關或企業透過溝通、管理及傳播等策 略,與利害關係人建立良好關係;而「媒體」 則為從業人員透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 互聯網、社群等媒介,傳播正在發生之事件予 閱聽眾。這看似平常的名詞,實質運作與工作 內容卻是門包羅萬象、極具藝術之學問,絕非 一句「公共關係」和「事件被揭露的載體」就 能一言蔽之。倘單項名詞所涉及層面已甚難 解,那「媒體公關」這複合名詞所賦予之責任 與作為,則更顯重大與充滿挑戰了。 「媒體」一向是民眾獲取機關政策及執 行作為的重要來源,在資訊外溢與急速流動趨 50 CGA CGA Discussion Cloud 季刊 交流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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