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12期

仁可能因為一時不察或心生貪念,以為交出帳 戶及提款卡與密碼不會有所損失,卻忽略自己 的帳戶可能變成詐騙集團手中的人頭帳戶,如 果被害人報案,就有被當作是詐欺幫助犯甚至 詐欺共犯移送偵辦並判刑之危險,防詐騙第一 要務為「戒除貪念」,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切莫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案例五:學不賄 安檢所所長小室收受所內特定同仁贈送的 高級禮盒,而予以調整休假。你知道小室的行 為可能會有什麼問題嗎? 本案小室的行為可能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 規範第4條至第6條受贈財物相關規定7。長官 與部屬間具有指揮監督關係,屬於與職務有利 害關係者,因此,所長小室對於所內同仁之餽 贈,除非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條例外之 情形(屬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者)外, 否則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 機構。送禮文化於社交禮俗活動中普遍常見, 鑒於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廉潔及執行職務公正 性之期待,對於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 7.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條,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下列情形之 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一)屬公務禮儀。(二)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 下。(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 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5條,公務員遇有受贈財物情事,應依下列程序處理:(一)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 之餽贈,除前點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 之日起三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二)除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市 價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簽報其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各機關(構)之 政風機構應視受贈財物之性質及價值,提出付費收受、歸公、轉贈慈善機構或其他適當建議,簽報機關首長核 定後執行。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6條,下列情形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一)以公務員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家 屬之名義收受者。(二)藉由第三人收受後轉交公務員本人或前款之人者。 應秉持謹慎態度處理,行政實務中,受贈財物 與收受賄賂有時難以區別,隨意收受不僅違反 公務員倫理規範,更有甚者,可能有觸犯貪污 治罪條例之虞。面對廉政倫理事件,同仁應遵 循「受贈財物守規定、飲宴應酬要注意、請託 關說有疑義」的行為準則,知會政風保權益, 謹言慎行才會無煩慮。 參、結語 法律是道無情的是非題,要件該當便構成 犯罪,一旦違反法律,再多其情可憫的申論也 無礙於犯罪的成立,平日習以為常的作為可能 並非全然正確,若不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一 再複製錯誤行為,長此以往,我們身處的工作 環境將成為犯罪溫床,重覆積非成是的惡性循 環。 本署政風室今(111)年透過廉政小學堂 的課程內容,提醒同仁注意各項公務細節中 暗藏的魔鬼,避免它們抹煞大家在工作上的努 力,倘若同仁遇廉政相關問題時,歡迎洽詢政 風室,我們將竭誠提供處置建議或關懷輔助。 49 季刊│No.112 Jun. 2022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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