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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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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彰化地檢署起訴偵防分署少校林姓偵查員涉嫌勾結私菸集團詐領檢舉獎金及接受賄賂2百萬之名車案,偵防分署說明如下:

一、偵防分署林姓偵查員前於本(114)年3月11日遭羈押,偵防分署立即核予停職,6月11日羈押屆滿3個月後,依法予以免職。海巡署強調:本案係本署配合司法機關共偵案件,對於違法犯紀案件零容忍,將以最高標準免職或淘汰不適任人員,並從嚴追究幹部考監不周責任。

二、爲加強檢舉獎金頒發之正確性,海巡署已訂定「海岸巡防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獎金十萬元以上未達兩百萬元者,由頒發機關會同所屬政風人員或兼辦政風人員頒發;獎金兩百萬元以上者,由海巡署政風人員會同頒發,政風人員就發放流程嚴格監督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精進防弊措施,杜絕類案再生。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劉志慶副分署長0928025056
發稿單位及聯絡人:
秘 書 室主任葉錫忠0973270118
犯罪偵查科長劉邦乾0922420408
發稿日期:114年7月10日
  • 資料來源:偵防分署
  • 更新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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