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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選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
(二)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
(三)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資格:
(一)體格:
1、身高:男性160公分至195公分,女性155公分至185公分。
2、身體質量指數(BMI):男性為17至31;女性 17至26。
3、視力:最佳矯正視力達0.6以上,且兩眼配鏡總度數各在(800度)以內。
4、身體任何部分不可有刺青(紋身)。
5、其他體檢體格區分基準。
三、後備役、刑事紀錄及其他報考限制條件,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