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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士官

士官生涯規劃

 
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以少尉任官之日起,服現役3年或5年。服役期間任官停年屆滿,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逐階少、中、上尉、少、中、上校、少將晉任。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得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等相關規定申請續服現役。

服役期間可依其資格參加專業軍官、海巡特考、警察特考、高普考試其他國家考試

向右箭頭

服滿役期退伍轉任公務人員
(年資併計)

服役三年退伍退伍金約30萬

薪資蓄儲約可達130萬元

向右箭頭

擁有往社會發展之創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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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晉任具備條件

階級

考績

停年屆滿

佔上一階官額

二等士官長

晉任

一等士官長

近2年乙上以上

3年

須佔士官長職務

三等士官長

晉任

二等士官長

近2年乙上以上

3年

須佔士官長職務

上士

晉任

三等士官長

近2年乙上以上

3年

須佔士官長職務

中士

晉任

上士

近2年乙上以上

2年

須佔上士職務

下士

晉任

中士

當年度考績乙上以上

1年

須佔中士職務

 
1.退伍給與 服現役3年以上未滿20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服現役20年以上,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給與退伍金。
2.就學輔導 就學獎助學金、提供多元就學管道、就學生活津貼
3.就業輔導 職涯輔導講習與就業媒合活動、就業諮商輔、國軍屆退 官兵就業巡迴活動、創業系列活動、職業訓練、職業訓練補助職業訓練輔導
4.就醫輔導 榮民醫療體系就醫相關優待。

5.就養安置

給予服役期間因戰、訓、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安置照顧適時處理。
6.服務照顧 急難救助、高中〈職〉以下子女就學輔助、訪視慰問、陳情協處 、法律諮商服務、便民服務據點。

    • 更新日期:10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