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軍官軍官待遇 一、入伍訓練(8週) 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學生親屬不適用現行軍人眷屬之各項福利、優待等。 二、分科教育(32週)期間 (一)、服裝、膳宿概由本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供給,圖書、文具等,酌由本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供給。 (二)、薪餉:入伍訓練期間月支7,430元,分科教育期間月支15,515元。 (三)、如中途退學者,其服役處理,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在營志願士官兵依受訓前原階及俸級列計在訓年資,如佔上階且符合晉任規定者,經人事權責單位審核後晉任,並支原支給與換敘所任官階相當俸給,但以所任官階最高俸給為限。 三、服役期間 (一)、結業後以少尉任官。 (二)、薪餉、服裝按規定發給。 (三)、因病就醫,住軍醫院者免費,並享有醫療、保險、撫卹等各種法定保障。 四、任官後支領志願尉級薪餉
本俸1級 尉官志願役加給 專業加給 合計 (各階1級) 48,990 51,915 57,285 ※ 地 域 加 給 【 東 沙 +12,000 】【 南 沙 +20,000 】 註:各級數本俸參閱
五、任官後享有之權益
六、 退伍時可依各項法令規定領取保險給付及退伍金或退休俸,服現役滿十年者,並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縣市榮民服務處申請榮民證及輔導就業安置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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