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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成績
一、成績複查僅限本人提出,並以1次為限,僅限「體能鑑測」。
二、成績公告之日起3日內填具「甄選成績複查表」及准考證影印本,傳真至「國軍志願士兵甄選會」(02-85099700)辦理,並於傳真後以電話(0800-000-050)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三、採計智力測驗、特別加分(含全民國防教育)總和錄取,詳如簡章。
四、社會青年各項測驗均達符合錄取資格者,如超溢梯次招募員額時,本署將採增額錄取,不列備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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