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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士官

士官生涯規劃

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以少尉任官之日起,服現役3年或5年。服役期間任官停年屆滿,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逐階少、中、上尉、少、中、上校、少將晉任。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得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等相關規定申請續服現役。

服役期間可依其資格參加專業軍官、海巡特考、警察特考、高普考試其他國家考試

向右箭頭

服滿役期退伍轉任公務人員
(年資併計)

服役三年退伍退伍金約30萬

薪資蓄儲約可達130萬元

向右箭頭

擁有往社會發展之創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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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晉任具備條件

階級

考績

停年屆滿

佔上一階官額

二等士官長

晉任

一等士官長

近三年考績:1年甲上2年甲等

3年

須佔士官長職務

三等士官長

晉任

二等士官長

近三年考績:1年甲上2年甲等

3年

須佔士官長職務

上士

晉任

三等士官長

近三年考績:1年甲上2年甲等

3年

須佔士官長職務

中士

晉任

上士

近2年甲等以上

2年

須佔上士職務

下士

晉任

中士

近1年甲等以上

1年

須佔中士職務

1.退伍給與 服現役3年以上未滿20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服現役20年以上,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給與退伍金。
2.就學輔導 就學獎助學金、提供多元就學管道、就學生活津貼
3.就業輔導 職涯輔導講習與就業媒合活動、就業諮商輔、國軍屆退 官兵就業巡迴活動、創業系列活動、職業訓練、職業訓練補助職業訓練輔導
4.就醫輔導 榮民醫療體系就醫相關優待。

5.就養安置

給予服役期間因戰、訓、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安置照顧適時處理。
6.服務照顧 急難救助、高中〈職〉以下子女就學輔助、訪視慰問、陳情協處 、法律諮商服務、便民服務據點。

    • 更新日期:10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