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12期

未及15,000元7實屬安全存量一部分,惟仍依 普會制度附錄四之註16之規定辦理,上述材料 會計業務處理程序係先帳列材料科目,復依汽 柴油材料進耗存彙總表所載領用數再轉列業務 支出科目,基於重大性原則考量及由強化控管 機制著手,尚有精進空間,以資增加可支用預 算財源,並簡化帳務處理程序。 肆、未雨綢繆 超前部署 本分署東沙與南沙駐地距離本島分別為 240浬及860浬,島上所需物資均仰賴船舶運 補,倘遇颱風期間或囿於國際情勢詭譎多變, 航班須停駛,勢將影響駐島人員生存。復依國 防法第四條規定,本署作戰時期可納入作戰序 列,因此,為確保有足夠設備及物品,以供正 常執行公務之需,宜仿效軍事機關編列戰備安 全存量作法,向行政院提出編列類此預算計 畫,並增賦所需預算額度。 另本署所轄8分署及1中心均為分預算機 關,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在為因 應推動正常公務所需財物未備足安全存量前, 宜善用各分署賸餘經費逐年分次備足,同時, 研議更精進做法,以符規定,俾使有限預算資 源發揮最大效用。 伍、結語 東南沙為國之南疆,島上同袍安全及權 益,一向受海洋委員會、本署及本分署所重 視,因此,為維持其正常運作,以達成應有任 務所需,除上述油料外,其餘所需經常門及資 本門預算,本分署一向均列為優先計畫,以彰 顯東南沙駐地係屬重要地位及對島上同袍之重 視,並藉以感謝同袍們終年辛勤鎮守南疆。 鑑於國際情勢變化,東南沙駐地日趨重 要,並考量運補易受天候及國際情勢影響,應 本著「勿恃敵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無恃敵不 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之孫子兵法理念,未 雨綢繆,超前部署,儘早備足駐地正常運作所 需設備及材料等物資之安全存量,以符實際 需要。 (本文作者係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計處處長、 海巡署東南沙分署主計室主任) 7. 本分署108年度至110年度東南沙駐地填送汽柴油材料進耗存彙總表所列賸餘數分別為14,340元、0元及14,664 元,占全年度購油支出0.08%、0.00%及0.09%,顯見業已覈實估算用油量。 參考文獻 一、 主計月報社編(民100),預算法研析與實務,初版,臺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主計協 進社。 二、 吳采芳(民106),「強力執行護永專案 積極取締海上非法」,海巡雙月刊,第086 期,頁16-17。 三、 黃永傳(民99),「善用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四款及預算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 之意旨以提升資本支出執行率」,公共工程電子報,第27期。 四、 黃永傳(民110),「各機關主計單位協助編造預算之經驗談」,師友雙月刊,第628 期,頁142-146。 五、 葉昱谷(民111),「帆船惡浪飄流 海巡英勇力援」,海巡季刊,第111期,頁17-18。 六、https://www.dgbas.gov.tw/public/Data/15279531IGBK10IN.pdf 39 季刊│No.112 Jun. 2022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