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12期

另訪談選定之研究對象以花蓮地區組織內 之巡防區指揮部、岸巡隊及安檢所各1名,選 定標準如下: 一、 瞭解89年至100年「全面實施安全檢查」 及101年迄今「快速通關政策」兩項政策 之人員。 二、 經歷107年的「非洲豬瘟」及109年的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兩項疫病高峰期 之人員。 三、熟稔「快速通關政策」業務及勤務者。 為保護受訪談者的個人身分資料,研究 者對受訪者進行編碼,3位受訪者皆為男性: 第一位代號A1為38歲大學畢業服役超過18年 以上的「指管長」,A1於擔任「指管長」一 職前,曾擔任漁港安檢所所長、商港安檢所 所長及檢管官等職務。第二位受訪者代號為 B1,為大學畢業30歲服役超過7年以上的「科 員」,B1在擔任科員前曾擔任過巡邏站的副 站長。第三位受訪者C1為30歲高中畢業服役 超過6年以上的「安檢員」,C1在6年來皆擔 任漁港安檢員一職。 伍、研究結果 一、問卷調查結果 安檢所為海巡署執行快速通關政策的核 心單位,對政策執行的良窳影響甚鉅。故本次 花蓮地區政策執行人員之問卷調查對象,以花 蓮漁港安檢所全所人員(28人)、第一二岸 巡隊檢管科員(2人)及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 及指管長(2人)。由調查結果得知,六個面 向中,除回應性面向「快速通關整體檢查措施 會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平均數2.53及「我認 為檢查措施中『目視航行』模式會增加檢查漏 洞」平均數2.59呈現負面感受,其餘各項海巡 機關人員均呈正向感受(平均數>3),顯見對 快速通關執行迄今感到滿意。而「快速通關整 體檢查措施會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標準差 最大1.218,意見最為分岐。 二、質性訪談結果 問卷調查結束後,再針對巡防區指揮部指 管長(A)、岸巡隊檢管科員(B)及安檢員 (C)進行訪談,並將問卷調查中標準差最大 之題項內容,納入訪談議題內,相關結果分析 如下: (一) 效能性:詢問快速通關通對人力成本及 時間成本影響與否,漁港安檢員及岸巡 隊檢管科員表示,在推行快速通關之 後,確實對人力和時間成本有節省到。 另外,詢問快速通關政策有無達成預期 效果,巡防區指揮部指管長及漁港安檢 員皆表示,快速通關政策正式推行之 後,漁民接受度高,安檢員也較為輕 鬆,有效達成預期成效。 (二) 效率性:詢問受訪者推行政策期間, 勤務人力不足時之處理方式,漁港安 檢員及隊部檢管科員表示,安檢所主 管會依據勤務狀況調整人力編排或安 排休假,如預判人力仍有不足時,於 本月即向岸巡隊提出次月人力申請需 求,以滿足勤務遂行。詢問受訪者 「快速通關」執行檢查的速度與「全 面檢查」相較如何,漁港安檢員表 示,快速通關推行後,在檢查之前先 完成分類,執行起來更有效率。 (三) 充分性:受訪者普遍認為岸巡隊科員法 規專業知識最高,巡防區指揮部次之、 漁港安檢人員再次之。另外檢管科員 及巡防區管制官亦須主動與其他機關建 43 季刊│No.112 Jun. 2022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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