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27期

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網公 告歷程,近三年與本次辦理相似之大規模無人 機訓練案,計有111年內政部消防署(經費約 1,400餘萬元)6、113年國防部(經費約1,000 萬元)7及海巡署偵防分署本次之訓練案,本 案自規劃起始,即參考海巡署先前辦理「旋翼 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之訓練部分,並同 時納入公開徵求廠商提報之經驗及規劃,進一 步歸納各種相關影響因素如下: (一) 業界起步階段:承上開政府採購網歷 程,偵防分署辦理之訓練案屬迄今經 費、證照等級最高及各項條件無其他前 例之訓練案;另經檢視本案投標廠商及 公開徵求簡報廠商,其過往執行經驗 均為小班隊或多梯次分批訓練(最低5 員、最高80員),尚無執行過與本案如 此大需求、高證照等級之訓練,爰能達 成現階段成效,係屬機關及產(學)界 之重要經驗。 (二) 訓練附屬條件:海巡署因任務特性,各 廳舍幾乎均設置於濱海地區,惟各類無 人機訓練場為求氣候平穩,均設置於內 陸區域,參考海巡署前案,學員於訓練 期間均住宿於海巡署所屬之廳舍,其住 宿地點至訓練地點之車程,短至40分鐘 (宜蘭頭城至冬山);長則1小時(嘉 義布袋至雲林虎尾),為求學員專心學 習及減少車程與增加訓練時數,故將 「住宿於訓練地點周圍」及「團體交通 方式」納入需求,係為提升訓練成效之 重要因素。 (三) 設備師資比例:本案規劃之比例為1: 1:7,其設計邏輯係以每日8小時以上 課程、電池續航力約7-8分鐘、每人每 小時輪流接續操作,為達到每日累積飛 行約1小時為前提所預估之最大人數, 以本案無人飛機為例,廠商提供5架飛 機給予30員學員,每人每日操作均累積 達60分鐘以上(均記載於飛行時數紀錄 簿),且師資均全程陪同授課及處置設 備問題,顯著提升訓練效率。 (四) 課間時數:鑒於實際訓練情形、裝備性 能及當地天候,建議未來訓練毋須特 別律定每節課上課50分鐘、休息10分 鐘,而應採每員輪替操作、地面檢查、 6.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pkPmsMain=Nz AwMDE2Nzk=,最後瀏覽日期:2025年9月21日。 7.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searchTenderDetail?pkPmsMain=Nz A0OTIzNjE=,最後瀏覽日期:2025年9月21日。 ▲ 實施原場地術科測驗 29 季刊│No.127 Mar. 2026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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