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管理、規定研讀等科目循環執行, 並依現地氣候以操作時數為優先,彈性 調整課間休息時間,確保每員每日之飛 行時數,另於夜間訓練期間以模擬器輔 助操作日間不熟悉科目並加深搖桿操作 之肌肉記憶。 (五) 天氣影響:本案係於冬季開訓,歷經東 北季風及梅雨季節,參考民用航空局遙 控無人機術科測驗規範略以:「平均風 達15 節(或7.5公尺/秒)或瞬間陣風 達20節(或10公尺/秒)⋯由應考人 自行評估是否持續進行測驗」,考量本 案執行時效,雖有多次測驗時風速已超 過上限或遇下雨情形,惟學員仍全力以 赴,測驗亦成功通過,顯見已具備全天 候之操作能力,符合海巡署工作環境的 實際需求。 (六) 民用航空局發證期程影響:鑒於近期國 家無人機政策推動,相關政府部門及民 間人士均踴躍參加無人機操作人測驗, 爰偵防分署透過積極與廠商及民用航空 局持續協調,盡力縮短作業時間,確保 履約及證照取得進度。 (七) 課程規劃及紀錄:為求訓練時效,參考 民用航空局無人機術科測驗規範所律 定之同機種證照之1個月等待期,本次 廠商規劃課表採第一張無人飛機基本I2 後,區分A、B二組以機種交叉方式訓 練,有效避免因同機種等待期延長取證 時程,確保執行於21週訓期內完成4張 術科證照,並妥善運用學員飛行時數紀 錄簿管制訓練進度,可針對進度落後學 員加強訓練。 (八) 原場原機考照:參考海巡署前案及公開 徵求廠商提報,未以專場訓練及原場 地考照之情形,造成學員於A場地訓練 後要另行報名不熟悉之B考場測驗,其 測驗期間之風向、參照物及天候均不熟 悉,較難保持高通過率,本案廠商即具 有無人飛機、無人多旋翼機之原場地 及原設備測驗,學員21週均位於相同 地點,能完全了解場地特性進而通過 測驗。 ▲ 無人多旋翼機專業基本級II訓練 30 CGA論壇 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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