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28期

(四)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 轉讓而陳列或眝放劣菸 1.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8條第1項,新臺幣 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 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200萬元者, 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 鍰,最高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限。 2.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8條第2項,劣菸、 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物質,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 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五) 查獲之私菸及供產製私菸之原料、半成 品、器具、劣菸依據菸酒管理法第57 條,沒收或沒入之。 ▼表1 不法態樣 案件類型 罰則 依據 產製私菸 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 幣10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 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 鍰,最高以新臺幣1000萬 元為限 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 元以下罰鍰 菸酒管理法第45條 第1項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 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 或眝放私菸 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 幣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 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 鍰,最高以新臺幣600萬元 為限 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 以下罰鍰 菸酒管理法第46條 第1項 產製或輸入劣菸 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 幣30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 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 鍰,最高以新臺幣6000萬 元為限 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 (劣菸含有對人體健康有 重大危害物質,處5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3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 下罰金) 菸酒管理法第47條 第1項、第2項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 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 或眝放劣菸 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 幣20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 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 鍰,最高以新臺幣2000萬 元為限 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 元以下罰鍰 (劣菸含有對人體健康有 重大危害物質,處3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2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 下罰金) 菸酒管理法第48條 第1項、第2項 查獲之私菸及供產製私菸 之原料、半成品、器具、 劣菸 沒收或沒入之 菸酒管理法第57條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31 季刊│No.128 Jun. 2026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