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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籍「金O興8」漁船誤捕活體海龜協處案

2月6日15時40分,蚵子寮漁港安檢所接獲「金」船報關進港時表示,於高雄彌陀外約3浬處作業時,誤捕1隻活體海龜,請本署協處;15時48分,經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研判該品種為「欖蠵龜」;19時50分,由海生館協力廠商運回安置。

    • 更新日期: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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