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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興安檢所執勤時遇漁船誤捕海龜,本分署協助通報及野放

115年10月2日第一岸巡隊南興安檢所人員執行「明O」號漁船進港安檢,船長表示於定置漁區誤捕活體海龜(綠蠵龜、長62.5公分、寬49公分),即協助帶返安檢所照護;經通報中華鯨豚協會及海保署宜蘭保育站人員評估該海龜活力正常,載往內埤沙灘實施野放。

    • 更新日期:1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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