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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所在機關及工作
113年海巡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職缺所在機關及工作內容一覽表
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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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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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所在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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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所在地
(單位名稱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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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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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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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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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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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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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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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所屬查緝隊(地點包含臺灣本島及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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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至1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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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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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走私犯罪及國家情報蒐集之外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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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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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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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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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暨所屬各海巡隊及直屬船隊(含臺灣地區暨金門、馬祖、澎湖等外、離島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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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至1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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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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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海岸巡防法第 3 條規定,職司「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與安全情報之調查及處理」、「海洋環境之保護及保育」並執行「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及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因此, 工作性質視勤(業)務實際需要,部分工作採 24 小時輪值方式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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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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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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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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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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