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29期

本研究以非洲豬瘟邊境防疫為核心,探 討在現行法規架構下導入科技監控,以強化我 國邊境生物安全治理能力。ASF具高致死率、 環境長期存活及多途徑傳播特性,對海島型國 家構成高度入侵風險,近年金門、馬祖海域頻 繁出現海漂豬屍事件,凸顯邊境節點防控壓 力。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第33條,沿海國得在自基線起24海里內鄰接 區,就海關、財政、出入境及衛生事項行使必 要管制權限。此一國際法基礎賦予我國於鄰接 區內執行防疫與衛生管制正當性,亦支撐海巡 機關在近岸及外離島周邊海域進行船舶檢查與 截阻違規肉品及高風險廚餘3、4。我國防疫涉 及農業主管機關與海巡等邊境執法機關跨機關 協作,雖已建立港口安檢、艙單核對、船舶預 報及專案查緝機制5,惟監控資訊仍分散,與 ASF風險研判及分區管理整合不足,致早期預 警與決策支援能力仍待提升。 在現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 法》第2條架構下,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為ASF 防疫政策、疫情研判與檢疫裁處之主責機關, 並主管輸出入動植物及其產品邊境檢疫,負責 指定檢疫場所、審查檢疫條件及辦理機場與商 港貨物與旅客檢疫。惟實務多仍以「自境外入 境本島」單向風險管理為預設,對本島疫情經 島際航運「再輸出」至外離島風險,尚未在檢 疫機制與海域監控間建構雙向防疫設計。在國 際海洋法授予鄰接區衛生管制權限以及我國防 檢與海巡既有職掌基礎上,如何由單向入境檢 疫轉型為同時防範境外輸入與本島再輸出的雙 向防疫模式,遂成為本研究的重要動機。 本研究在不變更法制架構前提下,提出強 化「海上—岸際—港口」三層監控鏈,並建構 防疫情資整合平臺,由農業部負責情資彙整與 風險研判,海巡機關依指示執行查察、攔查與 蒐證,形成科技驅動之閉環管理機制6。透過 文獻分析與歐美制度比較,發現情資集中化、 科技監控整合及跨機關協作已為國際ASF防疫 共同趨勢7。歐盟透過區域化管理兼顧防疫與 產業運作,美國則以港口為核心強化預防性 風險管理,均顯示邊境節點治理與情資整合 關鍵性。 研究亦指出,2025年我國中部出現首例 本土疫情,造成豬隻預防性撲殺與市場供應波 動8,顯示防疫策略須由傳統「單向防堵」轉 型為涵蓋本島與外離島「雙向阻絕」體系,避 免疫情透過島際運輸形成再擴散。外離島由過 去境外防線轉變為關鍵保護節點,港口與運輸 節點亦須承擔雙向防疫功能。 在制度建議上,本文主張透過跨部會聯 合標準作業程序(SOP)、RACI權責矩陣9及 3.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11/2025),《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專案計畫》,頁6-頁11。 4.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01/2023),《船舶風險等級安檢作法勤務指導要點》,頁4-頁6。 5. 王寬弘、簡建章、柯雨瑞(1998),我國商港安全檢查理論與實務,警學叢刊第28卷第5期。 6. 楊世傑、楊志明(1998),〈閉環管理原理及其運用〉,《有色金屬工業》,第11期。 7.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FAO Biosecurity Toolkit, (2007). 8. CNA(10/22/2025),〈臺中養豬場驗出首例疑非洲豬瘟〉,https://www.cna.com.tw/news/ ahel/202510225002.aspx.(最後瀏覽日期06/17/2026)。 9. AIHR(2026),RACI Template & Ultimate 2026 Guide to the RACI Matrix [+Free Download],https://www. aihr.com/blog/raci-template/.(最後瀏覽日期06/17/2026)。 23 季刊│No.129 Sep. 2026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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