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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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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志願士兵招募資訊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3/10/30

志願士兵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

海岸巡防署
02-22399253
王志立
海岸巡防總局
02-89421374
胡治賢
宜蘭、北桃、新竹、馬祖地區
北部地區巡防局
03-4080093
盧光明
苗栗、中彰投、雲嘉、金門地區
中部地區巡防局
04-26582545
王義傑
台南、高屏、澎湖地區
南部地區巡防局
07-6988979
陳奕名
花蓮、台東地區
東部地區巡防局
089-226865
陶長安

 
甄選名額及分配招募表:
一、依本署103年度需求預定甄選專業志願役士兵男性1114員、女性186員,共計1300員,科別及員額如下表:

區分
第一梯次員額
第二梯次
員額
第三梯次
員額
第四梯次
員額
第五梯次
員額
第六梯次
員額
步兵
105
0
129
26
160
42
165
50
160
34
150
34
小計
105
155
202
215
194
184

 

區分
第七梯次
員額
第八梯次
員額
合計
步兵
139
0
106
0
1300
小計
139
106
 

甄選對象及期程:
一、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志願服務軍旅,具備下列資格者,得參加甄選。
(一)經中校以上編階主官(管)考核推薦,年齡在32歲以下(自民國7111日以後出生者)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役人員(服替代役人員係指於國家安全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或國防部所屬機關、部隊服勤者)
(二)退伍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年齡在32歲以下(自民國7111日以後出生者)之常備兵後備役、補充兵列管或替代役備役人員。
(三)年滿18歲至32歲(自民國7111日以後至民國851231日以前出生者)之女子或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同齡男子。
(四)身體紋身刺青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且非屬幫派或不雅文字及圖騰者,於著短袖()時不得顯露。
二、本署103年度招生班隊期程表如下:
 
區分
網路填表及通信報名日期
准考證寄發日期
考試日期
放榜日期
預劃入營日期
第1梯
2月20日至3月6日
3月21日
3月29日
4月16日
4月30日
第2梯
3月7日至3月20日
4月15日
4月26日
5月21日
6月4日
第3梯
3月21日至4月22日
5月20日
5月31日
6月25日
7月9日
第4梯
4月23日至5月20日
6月17日
6月28日
7月30日
8月13日
第5梯
5月21日至6月24日
7月22日
8月2日
9月2日
9月17日
第6梯
6月25日至8月19日
9月16日
9月27日
10月29日
11月19日
第7梯
8月20日至9月23日
10月21日
11月8日
12月3日
104年1月7日
第8梯(登記入營)
9月24日至12月9日
104年2月11日
104年2月25日
備註
考試地點:
1、北部地區:陸軍專科學校(桃園縣中壢市龍東路750號)。
2、中部地區:成功嶺營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3段502號)。
3、嘉南地區:嘉義空軍水上基地(嘉義縣水上鄉榮典路1之1號)。
4、南部地區:
       (1)海軍官校(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669號)。
       (2)海軍新兵訓練中心(高雄市左營區中海門)。
       (3)陸戰隊學校南勝利營區(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號)。
5、東部地區:花蓮機場(花蓮縣新城鄉華興街125號)。
6、金門地區:金防部幹訓班(金門縣金湖鎮士校路2號)。
7、澎湖地區:澎防部幹訓班(澎湖縣馬公市菜園營區)。
8、馬祖地區:馬防部幹訓班(連江縣梅石村梅石營區)。
9、金門、澎湖及嘉南地區僅於第3至第5梯次甄選開設考場,馬祖地
       區考場僅於第3梯次甄選開設。
10、考試地點依各梯次報名系統開放之考區實施選填。
11、社會青年第8梯次甄選採「登記入營」方式辦理,對象為參加103年第1至第7梯次甄選,智力測驗、口試、體能各項成績均達合格,未錄取、錄取後未入營報到或入營報到後於基礎訓練期間退訓者。
 
基礎教育及受訓地點:
 
一、基礎教育:
自入營報到之日起,接受入伍訓練8週,再至本署海岸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接受專長訓練8週,完訓後由海岸巡防總局依個人戶籍地縣市或志願分發任職。
二、受訓地點:
入伍訓練:台中成功嶺。
專長訓練:本署海岸巡防總局人員研習中心(桃園縣蘆竹鄉海湖村18鄰36之20號)。
 
福利制度
1、尚未核定轉服專業志願士兵前(入伍訓練及分科教育期間-共計13週),一律支領義務役薪餉6,070元。
2、自核定轉服專業志願士兵生效日起,支領二等兵薪資新台幣29,625元整、一等兵薪資新台幣31,230元整、上等兵薪資新台幣33,845元整(以上薪資包含薪俸、專業加給及志願役加給,但不含地域,特勤及海勤等加給),每月實際支領金額尚須扣除保險、撫恤、及主副食及健保等費用。
3、常備兵後備役人員自核定轉服後依原後備軍人級等服役,支領志願士兵薪餉。

各階本俸加給一覽表
區分
二等兵
一等兵
上等兵
下士
1
9,455
10,180
10,905
11,635
2
 
 
11,635
12,105
3
 
 
12,105
12,570
4
 
 
12,570
13,040
5
 
 
13,040
13,510
6
 
 
13,510
13,980
7
 
 
 
14,450
8
 
 
 
15,115
9
 
 
 
15,780
10
 
 
 
16,445
11
 
 
 
17,110
12
 
 
 
17,780
志願役加給
10,000
10,000
10,000
8,000
專業加給
14,170
15,940
15,050
17,710
地域加給
南沙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東沙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志願士兵薪俸總額
區分
二等兵1級
一等兵1級
上等兵1級
下士1級
各階薪俸總額
服役南沙
53,625
55,230
56,845
57,345
服役東沙
45,625
47,230
48,845
49,345
服役本島
33,625
35,230
36,845
37,345
備考
1、於東沙服役者再加地域加給12,000元。
2、於南沙服役者再加地域加給20,000元。

各項補助費
結婚補助
2個月本俸
生育補助
2個月本俸
喪葬補助
3-5個月本俸(依死亡親屬區分)
子女教育補助
500-35,800元(依就讀各級學校區分)
國內進修
進修與職務相關者,得依規定申請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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